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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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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01-13
  • 截止日期:2017-01-26
  • 發佈單位:三峽區公所
臨時人員(宮燈旗、使用分區等業務)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路燈桿附掛廣告旗幟(宮燈旗)、公設收費廣告欄及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上級交辦事項。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一、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二、具機車駕照。
三、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並能配合加班、輪值及出差。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報名手續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於106年1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送達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三峽區公所秘書室。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課臨時人員(宮燈旗、使用分區等業務)。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乙份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
(http://www.sanxia.ntpc.gov.tw)招募菁英自行下載)。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乙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4)機車駕照影本乙份。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後進行甄選,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三、聯絡人:三峽區公所工務課莊課長淑惠,聯絡電話:(02)26711017分機601。

備  註
一、名額: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二、進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
三、薪資標準:月薪新台幣22,597元(含勞、健保等雜費)。
相關附件
  • 甄選報名表.doc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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