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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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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6-10-24
  • 截止日期:2016-10-31
  • 發佈單位:樹林區公所
臨時人員(暫僱人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樹林區清淤維護工程。2.雨水下水道暫掛纜線業務。
3.專案工程。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土木營建工程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公務部門行政或工務單位經驗者尤佳。

報名手續
意者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樹林區公所秘書室收或親送本所1樓服務台(105年10月31日截止收件並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課暫僱人員職缺】):1.甄選報名表(可至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網址→http://www.shulin.ntpc.gov.tw/徵才/下載檔案-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具機車駕照尤佳(影本)。 (上均A 4格式),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工務課張課長,電話:(02)26812106分機1301
甄  試
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ㄧ、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若屬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各區公所推薦之超額人力,經甄選合格後,優先錄取),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談。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談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二、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  註
ㄧ、本職缺為暫僱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每月薪資新臺幣33,908元。
二、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

  • 聯絡人:黃小姐
  • 聯絡電話:26812106#1106
相關附件
  •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doc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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