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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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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6-02-03
  • 截止日期:2016-02-22
  • 發佈單位: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組員(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缺數
1(預估缺)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博物館營運及財產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學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博物館管理(或文化行政、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三、具工作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四、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需配合假日輪值。
報名手續
一、應徵方式:(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5年2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下列資料掛號逕寄「23942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人事室劉小姐』」收。(二)請於信封左下角註明『應徵組員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二、檢具資料: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其註明為影本者,請勿繳交正本,倘誤交正本而發生遺失等情形時,責任自負。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並請將下列資料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填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考績、獎懲等。)(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五)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任職未滿5年者,請就任職年資提供相關資料)。(七)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影本。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四、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五、聯絡電話:02-86772727分機588人事室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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