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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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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6-02-03
  • 截止日期:2016-02-1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土木工程職系(P05,P06-P07;現缺)技士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漁港工程之規劃設計、發包、施工、設施興建及漁村建設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處板橋辦公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5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2、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現(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報名手續
採通訊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於截止日前寄至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人事吳先生收(以郵戳為憑)【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5樓;聯絡電話:(02)8952-6055分機141】(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
(1)公務人員履歷表(電腦打字,末頁請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最近1次銓審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證明文件及英語能力證明影本。
甄  試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
備  註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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