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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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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6-02-05
  • 截止日期:2016-02-19
  • 發佈單位:新莊區公所
園藝職系技士1名(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另視成績高低備取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
副標題
新莊區公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公園綠地廣場維護管理及綠美化等業務。
2.生態志工督導及教育訓練等業務。
3.辦理園藝(含苗圃)施工、監工、督導及維護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男性須役畢)。
2.具園藝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3.最近三年考績應有一年以上甲等。
4.本職缺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
備  註
1.有意應徵者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述自傳,簽章)、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等)證書、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份派令、近3年考績通知書(皆以A4影印)。
2.請於上網公告期限截止前(2/19,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以放棄論)掛號或逕送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經建課園藝職系技士及應徵者白天電話】,本所聯絡電話劉小姐29929891*162。
3.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須返還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額郵資),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 聯絡人:人事室
  • 聯絡電話:29929891分機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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