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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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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9-04
  • 截止日期:2015-09-1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暫僱人員1名(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約至104年12月底))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相關業務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一、具大專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勞工、社會、公共行政、人力資源或法律等相關系所之學歷,或曾修習上開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者。
二、須具備工作經驗1年以上;有勞工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僱用期間至暫僱人員育嬰留職停薪回職復薪前1日止。(約至104年12月底)。

報名手續
1.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9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暫僱人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字樣3.郵遞地址及收件人: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人事室廖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46)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下載報名表格式使用,並務必採雙面列印、貼照片、親自簽名或蓋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列印於A4大小紙張上,並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甄  試
合於初審條件者由本局擇優通知面試,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
備  註
除正取名額外,本局得視業務增列備取2名,並以同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人:彭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3
相關附件
  •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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