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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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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11-20
  • 截止日期:2015-11-2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科員職務代理人
副標題
人事室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教育局人事室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具公務機關人事單位工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附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04年11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趙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  註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結訓前一日(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二)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3,908元。
(三)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706趙小姐。
  • 聯絡人:人事室
  • 聯絡電話:29603456分機2706
相關附件
  •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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