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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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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7-31
  • 截止日期:2015-08-0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5等約僱人員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財產管理系統資料管理(含受理贈與不動產事項,辦理不動產撥出/借用/出租/利用/處分、租金/使用補償金開徵及催繳、自來水公司股票股權及其他權利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地政相關科系畢業者或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土木、地政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徵才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2、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報名手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
(1)本局甄選報名表(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並於104年8月7日前親送或郵寄: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水利局人事室盧小姐收(郵戳至遲以104.08.07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5等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甄  試
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相關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備  註
1、本職缺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3,908元)。
2、本次徵才正取1名,另得擇優1~2名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本局再有相同職務出缺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3、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4、請下載本局甄選報名表報名。
5、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92盧小姐。
  • 聯絡人:盧慧君
  • 聯絡電話:2960-3456#4892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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