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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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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7-31
  • 截止日期:2015-08-06
  • 發佈單位:雙溪區公所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甄選職務代理人員公告事項
副標題
人事室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一)秘書室相關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報名手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08月06日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採通訊或親送報名。逕寄「22744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人事室收」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一)報名表。
(二)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
(五)相關經歷資料。
(六)簡要自傳或履歷表(不限格式)正本。
甄  試
一、 甄選資格:
(一)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專科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預估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解僱為止,惟如考試及格人員逾期未報到、或未分配,則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本案需俟相關機關核定可甄選職務代理人時,方予通知報到)。
備  註
一、薪資報酬:依約僱人員220薪點表辦理。
二、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24931111轉304人事室。
  • 聯絡人:范瓏馨
  • 聯絡電話:(02)24931111分機304
相關附件
  •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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