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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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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6-30
  • 截止日期:2015-07-0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5等約僱人員(本職缺為技士職務代理人,僱期約至105年3月下旬)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工業輔導等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學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1、大學以上經濟、工商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有相關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事。 (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報名手續
(一)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於104年7月4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濟發展局工業發展科技士職代」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蔡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三)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471。(四)報名應繳下列證件,並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影本資料請加蓋私章及註明「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1、甄選報名表(報名表請逕至新北市政府徵才網頁下載使用。請貼妥相片,務必親自簽名,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明。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規定,就獲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2.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  註
1.本職缺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點,合月薪新臺幣33,908元。 2.本次徵才得視成績依甄選名次酌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3.如有未盡事宜,本局得另補行規定之。
  • 聯絡人:蔡雅芳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471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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