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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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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6-30
  • 截止日期:2015-07-0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2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協助處理外勞查察、仲介管理等相關行政業務
2.單位內宣傳品及辦公室倉儲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協助就安基金評鑑工作及資料彙整)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待  遇
20,001至30,000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徵才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性別年齡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勞工行政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4.認真負責、具耐心、有溝通協調之能力、對外勞業務具獨立作業能力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6.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7.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書記留職停薪回職復薪前一日止。(約至105年7月底)
8.薪資:$23,009 (約僱2等職代)

報名手續
1.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7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2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字樣
3.郵遞地址及收件人: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人事室彭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3)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下載報名表格式使用,並務必採雙面列印、貼照片、親自簽名或蓋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列印於A4大小紙張上,並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甄  試
合於初審條件者由本局擇優通知面試,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
備  註
除正取名額外,本局得視業務增列備取2名,並以同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人:彭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3
相關附件
  •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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