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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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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4-24
  • 截止日期:2015-04-3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教育行政職系組員職務代理人1名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本市家庭教育相關業務。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教育部核發之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者。
徵才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
二、具公務行政經驗者尤佳。
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自104年4月24日(星期五)起至104年4月30日(星期四)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04年4月30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教育局人事室黃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家庭教育中心教育行政職系組員職務代理人」。
三、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五)教育部核發之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
四、上述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五、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組員職務代理人職務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甄  試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並貼妥足額郵票俾利郵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2名,期間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中心亦得予從缺。
備  註
一、洽詢電話:(02)29603456分機2704黃小姐。
二、工作期間:自僱用報到日起至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教育行政科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三、待遇:280薪點。
  • 聯絡人:黃佩莉
  • 聯絡電話:29603456分機2704
相關附件
  •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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