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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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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4-01
  • 截止日期:2015-04-0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土木工程、環境工程股長2名
副標題
吳穎蓁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土木工程或環境工程相關業務。
二、督導股內人員辦理各項業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學以上學歷。

徵才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或環境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曾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領導能力者。
報名手續
意者請檢附:1. 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請貼照片、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並於末頁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件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最近五年獎懲令 8.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以上均為影本),於104年4月7日前寄送本局人事室吳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土木工程、環境工程職系/股長」字樣。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經初審合適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若需返還個人資料表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二、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三、本次得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四、聯絡人:吳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886。
  • 聯絡人:吳穎蓁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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