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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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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3-26
  • 截止日期:2015-04-10
  • 發佈單位:樹林區公所
經建課暫僱人員(正取:1 名; 備取:1 名)
副標題
人事室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經建課1.公園、廣場、綠地等綠美化、設施、清潔維護業務。2.台電案件緊急通報。3.土木工程。4.路燈維護及標誌標線劃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具造園景觀、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相關科系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造園景觀、土木營建工程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需熟悉電腦操作。
報名手續
意者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樹林區公所秘書室收或親送本所1樓服務台(104年4月10日截止收件並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經建課暫僱人員】):1.甄選報名表(可至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網址→http://www.shulin.ntpc.gov.tw/徵才/下載檔案-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機車駕照影本。5.如為男性,請檢附退役或免役證明影本乙份(上均A 4格式),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經建課王小姐,電話:(02)26812106分機2613。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二、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若屬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各區公所推薦之超額人力,經甄選合格後,優先錄取),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談。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談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三、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職缺為暫僱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275元。
六、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

  • 聯絡人:戴文宗
  • 聯絡電話:02-26812106#2201
相關附件
  •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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