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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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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3-16
  • 截止日期:2015-03-2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組員1名(預估缺,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本市家庭教育相關業務。
工作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4樓(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有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現職人員優先遴用)。2.大學以上畢業。3.積極、學習能力強,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4.具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者尤佳。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訂「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應備文件: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為身心障礙人員請加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均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2.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親自簽名、附照片)。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件。5.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及訓練進修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上述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務(家庭教育中心組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於104年3月20日(星期五)前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教育局人事室黃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29603456#2704。(三)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任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若需返還,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貼妥足額郵票。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 聯絡人:黃佩莉
  • 聯絡電話:29603456分機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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