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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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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12-17
  • 截止日期:2014-12-2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新北市政府市場處臨時人員2名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市場處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本處秘書室一般行政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市場處(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9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學畢業。
徵才條件
一、大學畢業。
二、熟悉word、excel等office電腦文書處理軟體。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須非屬本處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四、具服務熱忱且配合度高者佳。

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103年12月17日起至103年12月25日止。
二、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於103年12月25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市場處秘書室臨時人員」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三、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市場處人事室 郭先生收(24201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9樓)
四、報名應繳下列證件,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甄選報名表(請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請貼妥相片,務必親自簽名,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上開影本資料,均請加蓋私章及註明「與正本相符」,以示確認。
5、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規定,就獲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本次甄選正取2名,另擇優備取數名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為限。
二、經甄選錄取者,由本處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寄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  註
一、本職缺為「新北市政府市場處秘書室臨時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工資每月新臺幣22,597元。
二、本職缺僱用至104年12月31日止,並得視預算員額情形及工作表現辦理續僱。
三、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處得另補行規定之。

  • 聯絡人:郭逸馳
  • 聯絡電話:22765006分機5001
相關附件
  •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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