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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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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11-25
  • 截止日期:2014-11-2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永和戶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5等)
副標題
新北市永和戶政事務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戶籍登記等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之1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2、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3、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4、已具有戶政經驗者優先錄取。
報名手續
一.請檢附並備齊下列資料:1、履歷表(含自傳、末頁請簽名)並附照片 2、最高學歷及經歷證件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以上資料除報名表外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有意者請備齊資料,並於103年11月28日前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之1號楊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291276#216 (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並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代理課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 1、本項甄選擬代理之職缺,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擇優遞補,並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辦理僱用手續。2、擇優得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代理人員確定之翌日起2個月內,逾期失效),其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3.僱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起至103年地方特考及格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相關附件
  • 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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