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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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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10-28
  • 截止日期:2014-10-3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1名(代理本所戶籍員請假期間所遺業務)
副標題
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戶政業務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6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電腦操作知能,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能力者。
三、積極、學習能力強、具服務熱忱、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四、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報名手續
一、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檔)。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上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郵寄(或逕送)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6號劉小姐收(103年10月30)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4等約僱人員」。
甄  試
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須退還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備  註
一、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三、本所得增列1名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期限為1個月。
四、僱用期間:自103年11月10日至104年1月7日止(倘僱用原因消失後即應無條件解僱)。
五、4等約僱人員250薪點,折合月支新臺幣30,275元整。
六、聯絡人:劉小姐,聯絡電話:(02)29655656轉209。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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