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14-12-10
  • 截止日期:2014-12-26
  • 發佈單位:樹林區公所
暫僱人員 (正取2名,備取2名)
副標題
秘書室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工務課工程業務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具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相關科系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徵才條件
具土木營建工程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報名手續
意者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樹林區公所秘書室張莉雯小姐收或親送本所1樓服務台(103年12月26日截止收件並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課暫僱人員職缺】):
1.履歷資料1份。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上均A4格式),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工務課張課長,電話:(02)26812106分機1301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本次甄選正取2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二、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若屬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各區公所推薦之超額人力,經甄選合格後,優先錄取),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談。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談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三、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  註
一、本職缺為暫僱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每月薪資新臺幣33,908元。

二、本公告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
相關附件
  •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DOC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