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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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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7-28
  • 截止日期:2014-08-04
  • 發佈單位:新莊區公所
社會課社會行政職系助理員1名(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另備取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認之次日起算3個月)
副標題
新莊區公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災害防救業務。
2.健保、國民年金。
3.志工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男性須役畢)
備  註
1.有意應徵者檢附:新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自Ecpa下載,訓練資料保留近三年即可,並附自傳、簽章,以A4正反面列印)、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皆以A4影印)。
2.請於上網公告期限截止前(8/4,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以放棄論)掛號或逕送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課助理員及應徵者白天聯絡電話】,本所聯絡電話02-2992-9891*162劉小姐。
3.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亦不退還(如須退還,請附回郵信封,貼上足額郵資,並填妥收件人地址等資訊;若郵資不足,亦恕不退還),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 聯絡人:人事室
  • 聯絡電話:2992-9891分機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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