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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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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12-16
  • 截止日期:2015-12-22
  • 發佈單位:永和區公所
約僱3等職務代理人1名
副標題
永和區公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防災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役政災防課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學以上畢業,並具一年以上工作經歷。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報名手續
一、意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含照片、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04年12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永和區公所人事室邱小姐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役政課約僱3等職代及應徵者白天聯絡電話】及e-mail信箱。二、本所聯絡電話:02-29282828-339邱小姐。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四、本次徵才得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為限。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備  註
一、月支報酬:約僱3等220薪點(新台幣26642元)、二、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至105年公務人員普考筆試錄取人員報到日之前一日(預計為105年10月)止,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有任何異議。
  • 聯絡人:邱小姐
  • 聯絡電話:29282828-339
相關附件
  • 永和區公所約僱職代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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