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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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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4-25
  • 截止日期:2014-05-08
  • 發佈單位:新莊區公所
工務課經建行政職系課員1名(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副標題
新莊區公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公寓大廈管理業務。
2.委外技術服務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男性須役畢)。
2.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備  註
1.有意應徵者檢附:新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自Ecpa下載,並附自傳、簽章,訓練資料提供最近3年即可)、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皆以A4影印)。
2.請於上網公告期限截止前(5/8,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以放棄論)掛號或逕送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課課員及應徵者白天聯絡電話】,本所聯絡電話02-29929891*162劉小姐。
3.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本職缺另備取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認之次日起算。
  • 聯絡人:人事室
  • 聯絡電話:02-29929891分機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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