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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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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4-21
  • 截止日期:2014-04-2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建工程處: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建築工程職系,正工程司(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副標題
新建工程處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建築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資格條件:
1.具建築工程職系薦任第七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4.須能配合輪調本局所屬各機關。
報名手續
一、應檢具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白天聯絡電話、自傳、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初任同一序列職務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7.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8.英檢(或相當英檢)證明、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方式:
103年4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請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逕(寄)送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賴小姐收(聯絡電話2960-3456分機7820),信封請加註應徵「正工程司」,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甄  試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擇優增列候補若干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 聯絡人:賴芯郁
  • 聯絡電話:29603456-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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