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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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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4-21
  • 截止日期:2014-04-3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暫僱人員1名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身心障礙者接案評估及開案、需求評估、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執行職業重建服務計畫、處遇追蹤、結案及諮詢等服務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一、本案進用人員除應完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專業資格(網址:http://vrs.evta.gov.tw)登錄審核事宜,另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者。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者。
3.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者。
二、本案進用人員另須於進用前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
報名手續
1.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3年0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2.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暫僱人員甄選」字樣3.郵遞地址及收件人: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人事室楊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550)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下載報名表格式使用,並務必採雙面列印、貼照片、親自簽名或蓋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列印於A4大小紙張上,並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甄  試
合於初審條件者由本局擇優通知面試,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
  • 聯絡人:楊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550
相關附件
  •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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