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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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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4-27
  • 截止日期:2015-04-3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專技轉任-土木工程職系/技士(正取2名,備取1-2名)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待  遇
40,001至50,000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
二、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土木工程技師類科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者(不包括檢覈及格人員)。
三、「取得土木工程技師執照後」,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全職)2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請參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五、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報名手續
意者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請貼照片、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並於末頁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件 4.考試及格證書 5.土木工程技師證書與執照 6. 取得土木工程技師執照後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2年以上且成績優良之服務證明書 7.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以上均為影本並依順序及時間排列),如為現職人員並請檢附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與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於103年4月30日前寄至本局人事室吳小姐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0樓,郵戳為憑,履歷及相關證件並先以電子檔於104年4月30日下午5時前 EMail 傳送至ad4031@ms.ntpc.gov.tw信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土木工程職系/專技轉任/技士」字樣。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經初審合適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若需返還個人資料表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二、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備註:
1. 本次徵才係技士職缺(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錄取人員自薦任第6職等本俸1級385俸點起敘,月薪新臺幣4萬6,225元。
2. 本局得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為限。聯絡人:吳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886。
  • 聯絡人:吳穎蓁
  • 聯絡電話: 29603456分機4886
相關附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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