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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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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8-12
  • 截止日期:2015-08-17
  • 發佈單位:鶯歌區公所
約僱人員1名(候補1名) 約僱四等250薪等
副標題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民防、巡守隊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鶯歌火車站前)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專科以上畢業,具實際工作經驗者尤佳。
徵才條件
1.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等文書處理作業能力者。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報名手續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04年8月17日止,逾期恕不予受理(以郵寄方式及郵戳日期為憑)。二、應備證件: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英檢證明文件(無則免附)。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2-5影本即可)。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一般民政職系助理員職務代理人』。三、僱用期間自本所通知報到日起至105年12月29日止(留職停薪人員如提前復職,以僱用至復職之前1日止)。四、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五、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六、寄送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聯絡人及電話:02-26780202轉223 塗小姐,另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80202轉242林課長。
  • 聯絡人:游雅琇
  • 聯絡電話:(02)26780202分機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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