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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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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7-31
  • 截止日期:2014-08-06
  • 發佈單位:樹林區公所
課員職務代理人
副標題
人事室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社會福利行政、各項文化活動暨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樹林區公所社會人文課(樹林區鎮前街93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徵才條件
一、具工作經驗,對櫃臺服務或社會行政、活動辦理有經驗或與趣尤佳。

二、熟諳Word、Excel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三、具服務學習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能勝任繁遽工作。

四、自備交通工具,可配合平假日加班。
報名手續
一、最高學歷證明及與本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證明(無則免附)。

二、身份證影本。

三、應徵封面上,請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課員職務代理人」。

四、黏貼照片之職代約僱人員報名表一份(請上網公告區下載,網址:www.shulin.ntpc.gov.tw)。

五、請於103年8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樹林區公所人事室蔡小姐收,聯絡電話:02-26812106轉2202;業務內容詢問,請電詢社會人文課杜課長,聯絡電話:02-26812106轉1601。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擇優列備取2名,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二、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談。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談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  註
一、名額:1(備取2人)

二、核薪:約新臺幣33,908元整

三、僱用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104年11月9日止,但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僱用至其復職日前1日止。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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