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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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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12-13
  • 截止日期:2017-12-1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教育行政職系科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辦理體育場館(含國民運動中心)設施管理、營運督導等業務。
二、辦理國內外活動、競賽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處(新北市新莊區和興街66號;106年12月25日起搬遷至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及所屬場館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現職人員優先遴用)。
二、應徵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三、具備Microsoft Office文書處理能力。
四、需配合本處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支援活動。
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自106年12月13日(星期三)起至106年12月19日(星期二)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06年12月19日下午5時前將應徵資料郵寄寄達或親送至新北市新莊區和興街66號新北市政府體育處人事室徐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行政職系科員」。
三、意者請檢附(請以A4格式影印,依序用長尾夾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含自傳,需親自簽名、附最近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需親自簽名、附最近照片;請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ECPA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核對網站→個人人事資料核校作業→列印個人履歷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
(四)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高學歷證件
(六)現任職務派令及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七)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八)英語能力檢定成績單或證(明)書、兵役證件(無則免附)
四、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偽造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五、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科員職務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甄  試
一、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二、如未提供正確聯絡電話致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甄選。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並貼妥掛號信件足額郵票俾利郵寄,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2名,期間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亦得予從缺。
備  註
洽詢電話:(02)29981382分機515徐小姐。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體育處甄選報名表.doc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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