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15-10-07
  • 截止日期:2015-10-21
  • 發佈單位:心理衛生科
心理衛生及長期照顧科徵才-照顧管理專員
職缺數
10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長期照顧管理相關工作。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學歷:具下列條件之一
(1)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之大學畢業生,包括: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等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人員,有2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之經驗。
(2)公衛碩士具有2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之經驗。
(3)專科畢業具有師級專業證照,且有3年以上相關照護經驗。
(4)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且有2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者(留任至長照保險開辦日止)。
(5)中華民國90年7月31日前,經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青少年兒童福利、兒童福利、社會學、社會教育、社會福利、醫學社會學等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且有2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者(留任至長照保險開辦日止)。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報表統計彙製等技能,並具備機車駕照。
3.學習能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積極主動、溝通能力且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報名手續
意者請備附件履歷表(附照並簽章)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畢業證書、在/離職證明、專業證照/書、國民身份證(正、反面)等影本),於10月21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及長期照顧科-黃先生收(請註記應徵我國長照十年計畫-照顧管理專員職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甄  試
採筆試及面試方式進行(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公告於本局網站。
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擇優備取數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待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3.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本次出缺之長照中心分站地點:新莊分站、板橋分站、淡水分站。並依甄試分數高低予以分發。
備  註
意者請備附件履歷表(附照並簽章)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畢業證書、在/離職證明、專業證照/書、國民身份證(正、反面)等影本),於10月21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及長期照顧科-黃先生收(請註記應徵我國長照十年計畫-照顧管理專員職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1.筆試(50%,科目:公共衛生概論(含長照十年計畫)、面試(50%)
2.合於初審條件者,公告於本局網頁,並另行電話通知筆試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件。
附件履歷表及其他詳細資訊公告於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頁。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