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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重大因素,活動主辦機關保留變動權利,活動相關問題,請逕洽主辦機關
一、 主旨:
鼓勵青年學生從事影像創作,激發其發揮創意,發掘未來影像創作人才,推廣影像創作藝術。
二、 徵件主題:
不限,個別影像創作作品題目自訂。
三、 報名資格:
(一) 國內經政府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高中在學生。
(二) 組隊報名者,其主創人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我國在校學生。
四、 影片長度60分鐘以內,並為105年9月1日以後完成之影片,分劇情類、非劇情類收件。
五、 總獎金達新臺幣145萬元,不分類首獎40萬元,新增設新北精神獎20萬元,最高1人可獨得60萬元!
活動主視覺
2017學生影像新星獎_徵件辦法(final).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