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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府新北府捷開字第10621397381號公告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都市計畫法第48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工程主辦機關:新北市政府。 二、興辦事業之種類: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事業(公園)。 三、事由:說明「鶯歌都市計畫公八公園興建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四、工程位置:詳見用地範圍圖,以上資料分別公開陳列本府及新北市鶯歌區公所暨鶯歌區建國里辦公處之公告處所、里住戶之適當公共及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位置供民眾閱覽。 五、會議時間:106年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7時。 六、會議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6樓大禮堂(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6樓)。 七、公告期間:自106年11月7日至106年11月22日。 八、本次公聽會目的係說明旨述工程興辦事業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及合法性,並展示相關圖籍及其他用地資訊。 九、公聽會召開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
公八範圍圖
1061122_公八都內【第2次公聽會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