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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01-1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計程車2/11~2/20春節加成一律照表收費
【新北市訊】為體恤計程車運將於春節期間服務的辛勞,107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20元,自2月11日(星期日)0時起至2月20日(星期二)24時止與臺北市及基隆市同步實施,實施期間共計10天。計程車駕駛應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將春節加成20元直接計入跳表金額,並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取車資;未使用新表功能或共同營業區內少數仍使用舊表之計程車不得額外向乘客收取春節加成費用。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公告春節運價收費。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已印製春節運價貼紙,自1月24日(星期三)起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警察廣播電臺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請計程車駕駛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以利乘客查看。

交通局表示,請駕駛確實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不得額外加收費用,請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正確性,以免衍生消費爭議。如遇有超收車資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政服務專線申訴。

交通局提醒,春節走春拜年與聚餐場合多,市民可多加利用計程車服務,切勿酒後駕車。計程車駕駛犧牲闔家團圓假期,提供便捷接送服務,呼籲乘車民眾體恤運將辛勞,不吝給予支持鼓勵,讓大家一起度過旺來福來的春節假期。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科長林碧芬 電話:本市境內 1999 轉6800
新聞聯絡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簡任技正葉燿墩 電話:本市境內 1999 轉 6942
  • 聯絡人:科長林碧芬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 聯絡電話: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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