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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12-1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家有妻小 安家費扶助金讓役男從軍免擔憂
【新北市訊】家有妻小當兵免驚慌!日前近百名新北市役男集結於板橋火車站準備入營,役政人員發現21歲的吳姓女子抱著1歲小男孩隨著入營隊伍走進月台,面帶憂容,主動關切得知家中因先生入伍收入中斷,生活告急,因此迅速核定吳女安家費4萬元申領資格,並於今(12)日入帳,讓吳女可解燃眉之急。

民政局兵役勤管科長賴小萍表示,吳女與先生潘昱仁去年結婚育有一子,雖然先生符合家因資格只服替代役4個月,但少了收入來源,心裡仍然十分無助,所幸民政局與區公所在役前座談會中提供完整生活扶助資訊,讓她可以依實際家況申請安家費專心帶小孩,加上家人的協助,先生也能安心當兵,無後顧之憂。

賴小萍指出,新北市役男受徵召服役期間,家庭總收入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1萬3,700元,且家庭財產未逾362萬者,可依個人家況向公所申請家屬生活扶助,經核列為生活扶助對象者,即可領取一次安家費及三節生活扶助金;役男配偶在役男服役期間生育者,還可申請生育及醫療、健保等補助,經審核通過後都會以簡訊通知申請人,讓役男及家屬安心。

另外,配合明(107)年起徵兵制度變革,83年次(含)以後常備役役男為4個月軍事訓練,如為家庭因素替代役者4個月,宗教因素替代役者6個月,服役滿2個月後可領取1次安家費。相關申請作業,歡迎洽詢各區公所役政單位,或至民政局「兵役勤管-役男權益」網頁http://www.ca.ntpc.gov.tw/查詢。

資料詳洽:民政局兵役勤管科科長 賴小萍 0939-826-327

新聞聯絡人:翁美惠0918-056-690
  • 聯絡人:賴小萍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兵役勤管科
  • 聯絡電話:7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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