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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11-2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施比受更有福 何瓊秋女士榮獲績優地政志工
【新北市訊】好消息!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擁有專業地政法令知識及豐富為民服務經驗的志工何瓊秋女士榮獲106年度新北市政府績優地政志工獎項,將於12月1日上午十時,於新北市政府507會議室公開接受表揚,該所同仁與有榮焉!

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莊月桂表示,為提升志工夥伴專業素養,該所每年均定期聘請專業講師講授為民服務、情緒管理、地政法令等專業訓練課程,以有效提升該所服務品質。為表揚獎勵傑出之地政志工,每年積極辦理績優志工遴選及推薦作業。今年度榮獲績優地政志工的何女士,於民國70年即於該所服務,歷任收件、登簿、校對、登記課初審、聯合服務中心組長等職務。105年7月榮退後,退而不休,隨即於地所擔任地政志工,服務熱忱令人感佩。何女士也長期於佛光山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故於值勤時總能擅用愛心發揮專業所長,協助民眾排解疑難。當遇有人手不足時,也時常犧牲自己的時間,義不容辭志願到所幫忙。她除了秉持同理心、瞭解需要、提供協助的服務三原則外,更能擁有一份慈悲心及耐心,與洽公民眾建立"友善連結",使每個受其服務的民眾皆能順利的申辦完成案件並且滿心歡喜的離開,深獲該所同仁與民眾的一致好評。

莊主任進一步表示,有位林女士因先生往生,原想將不動產以分割繼承登記方式移轉給小孩,但礙於現行法令規定,父或母與尚未成年子女協議遺產分割,須先向法院為子女申請選任特別代理人後始能辦理。多此手續須增加許多時間及金錢上的成本,林女士為此苦惱不已。所幸遇到何志工,適時以她的專業知識向林女士說明,因小孩已快成年,建議可先行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俟成年後,再行辦理分割繼承登記,協議將不動產過戶給子女即可,何志工總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此舉深獲林女士的肯定與感謝。



撰稿人:于紀民(電話:(02)2961-1126分機132)
新聞聯絡人:登記課課長 林欣柔(電話:(02)2961-1126分機100)
  • 聯絡人:于紀民
  • 聯絡單位: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 聯絡電話:02-29611126轉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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