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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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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03-27
  • 發佈單位:三重區公所
  • 類 別:機關新聞
三重區市民有福了4公頃的休閒觀光文化園區即將誔生
三重區同安公園(公35)闢建於民國91年,在民國64年都市計畫即編定為公園用地,期間部分用地雖曾經變更為機關用地,但仍屬於公有地。基地內緊鄰文化南路、福德南路及中央南路,早期規劃時內部仍存有許多違建戶佔用機關用地,以至於公園內部兒童遊具、運動休閒器具、綠地、花圃等設施無法整體規劃,為整合當地園區觀光、休憩、運動等功能,故於103年將機關用地正式變更為公園用地。

劉來通區長表示,現在同安公園用地內違建戶共37棟,新北市政府為了還給三重區市民一個良好的都市景觀,並且盡力做到照顧違建戶的目的,在有限的預算當中,依據「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地上物查估拆遷補償救濟標準」辦理相關查估作業後,編列總金額高達3,137萬3,548元整救濟金經費發放予違建戶,並委由區公所代為發放。救濟金包含其他建築物救濟金、自動搬遷獎勵金及人口、電話遷移費等等。因違建屬於非合法建築,為避免有人為了領取救濟金將人口遷入,所以須在105年5月19日召開地上物拆遷查估作業說明會前設籍滿3年半才可領取。可領救濟金之違建地上物共35棟,其中最高一戶領取222萬9,329元整。將於3月28日進行拆除工作。

市政府經過多年的努力,將經營色情的豆干厝趕出三重、佔用文化南路道路用地的違建予以拆除。今年空軍一村文化園區也即將動工,結合同安公園(公35)闢建及周邊公36、公46公園,這一大塊位於三重南區面積將近4公項的綠地,緊鄰周邊捷運及忠孝遊艇碼頭藍色公路,不僅市民多了一個遊憩的場所,對於三重區未來發展休閒、文化、觀光將有非常大的助益。
  • 聯絡人:巫春英
  • 聯絡單位:三重區公所秘書室
  • 聯絡電話: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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