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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02-2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加嚴大安圳、塔寮坑溪放流水標準 維護河川品質展魄力
【新北市訊】為維護新北河川品質,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於106年2月22日正式發布「新北市大安圳幹線加嚴放流水標準」及「新北市塔寮坑溪及其支流加嚴放流水標準」,加嚴重金屬銅及真色色度管制限值,針對新設廠區或事業即日起適用,既有工廠給予一至三年緩衝期。

環保局表示, 塔寮坑溪及其支流同時承受上游桃園市與新北市生活污水及事業廢水污染,根據研究統計,大漢溪重金屬銅主要來源為塔寮坑溪與其支流潭底溝,佔整體比率八成以上,由於重金屬具累積性,現行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放流水標準難以達到改善水質的目標。塔寮坑溪及其支流涵蓋行政區範圍包含新莊區、樹林區51個里,區內主要為電鍍業、金屬表面處理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均屬重金屬高污染之行業別。環保局說明,105年共稽查塔寮坑溪424次,告發違規件數68件,雖已加強塔寮坑溪事業廢水排放稽查管制,由於該區域事業家數多,水質仍無法達到預期目標,加嚴管制限值確有其必要性。本次針對塔寮坑溪放流水重金屬銅由現行管制標準3mg/L加嚴至1.5mg/L,受影響之事業計150家。

另外土城區大安圳沿線鄰近工業區,其排放之廢水常導致大安圳水色偏紫色、紅色,檢測結果雖然符合現行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放流水標準,惟水色變化仍使得大安圳幹線為民眾陳情熱區,105年環保局共前往稽查328次,告發違規件數19件。環保局說明,現行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真色色度放流水標準為550,和國外的管制限值相比,相對寬鬆許多,加嚴放流水標準才能符合民眾對現行環境品質的期待。大安圳幹線涵蓋行政區範圍包含土城區11個里,重金屬銅由現行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管制標準3mg/L加嚴至1.5mg/L,真色色度管制標準由550加嚴至200,預計受影響之事業計19家。

環保局長劉和然指出,新設事業之放流水,自即日起即需符合加嚴後之管制限值,既有事業考量業者對於提升放流水標準尚有技術及成本問題,將給予一至三年緩衝期,並預訂於3月召開輔導說明會,另將與經濟部工業局合作,個別輔導業者完成相關改善措施,以減少業者經濟面衝擊,達到經濟與環保雙贏的局面。

環保局長劉和然再次強調,河川整治絕非一朝一夕、單靠一個單位就可以達成,新北市政府持續由副市長葉惠青召開市府相關局處流域水質改善專案會議,藉由各式管考機制有效掌握各項措施執行進度,訂定重點流域治理水質改善專案,及配合滾動管理機制研訂修正管制策略,督導污染源管控與水質保護措施,達到河川整治無縫接軌之最佳效益。

「新北市大安圳幹線加嚴放流水標準」及「新北市塔寮坑溪及其支流加嚴放流水標準」相關內容可上新北市政府網站(http://doc2-exthird.ntpc.gov.tw/NTPC_SODPUBLISH/ODCM/ODPUBLISH.ASPX)查詢。

環保局水質保護科       陳美玲科長 電話:29532111分機2101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李莉莉     電話:29532111分機2059
  • 聯絡人:張珈瑋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室
  • 聯絡電話: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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