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政新聞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16-10-2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延長簡易都更適用期效 重建整合溝通更周全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主動傾聽簡易都更定期輔導追蹤案件心聲,自即日針對已申請簡易都更適用證明者,自動延長其證明時效為1年,期盼讓民眾在重建方案的討論上能有更為寬裕的時間進行溝通協調,以促使簡易都更整合過程更加順利、周全。

 

城鄉發展局邱敬斌局長表示,市府一向以民眾的真實需求推展市政,本次亦是於1056月擴大簡易都更適用範圍後,市府主動傾聽民眾心聲,其大多表示延長簡易都更證明期效將有助於增加成案機會、提昇申請案件建築圖面品質及減少建造執照補正次數,所以市府從善如流回應外界期待,延長簡易都更適用證明認定期效,從原本的6個月調整為1年,未來僅需於1年內向工務局申請建造執照即可,如有需要可再展延1年,降低申請者於簡易都更整合過程中不可預期和不確定性。

 

都市更新處張溫德處長補充說明,簡易都更政策於1028月推動迄今,目前取得建造執照動工計有6案、定期輔導追蹤案件計有29案,為因應民眾整合辦理簡易都更案件受當前房地產景氣影響而觀望謹慎的情形,使民眾於洽談重建時之態度更為審慎,故市府延長簡易都更適用證明認定期效,有助於簡易都更潛在案件準備周全後再申請。

 

現為積極宣導簡易都更政策及協助民眾了解修法內容,市府除持續辦理社區15人連署申請專業團隊到社區提供法令解說的服務外,後續也會藉由多元管道辦理一般民眾教育訓練、工作坊、廣播教育等一系列課程,相關訊息可至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網站(http://www.uro.ntpc.gov.tw)查看,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民眾來電洽詢。

 

發 言 人:都市更新處 謝登武副處長   電話:02-29506206102

資料諮詢:都市更新處發展科 洪宜萍科長 電話:02-29506206601

新聞聯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 蔡家雯   電話:02-29506206106

  • 聯絡人:蔡家雯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秘書室
  • 聯絡電話:106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