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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6-08-1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消保官抽查汽車旅館,保障消費權益

【新北巿訊】為維護消費者住宿權益及公共安全,新北巿政府法制局特於7月間指派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會同本府觀光旅遊局、工務局及消防局至本市轄內汽車旅館辦理聯合稽查,共計抽查三重區、泰山區、三峽區、板橋區等8家汽車旅館及商務旅館,發現有2家業者有滅火器過期、避難器具欠缺緩降機本體、電梯口排煙風扇前堆置雜物等缺失,上述缺失皆已由主管機關函請業者說明並限期改善,主管機關亦將另擇期複查。
  消保官表示,本次查核重點包括建築物之消防及公共安全現況檢查(如避難出入口、安全門梯、走廊、消防設備等),以及業者是否依旅館業管理規則相關規定投保責任保險,並將旅館業登記證及旅館業專用標識懸掛於營業處所,且應將客房價格、旅客住宿須知及避難逃生路線圖等資訊掛置於客房明顯處,以使消費者得充分掌握重要訊息。消保官與觀光旅遊局亦特別檢查業者之反偷拍偵查紀錄,並要求業者應確實執行反偷拍偵測,以維護消費者住宿隱私及權益。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應選擇合法旅宿業者作為住宿地點,對自身安全才有保障,如發生消費糾紛,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以爭取權益。

  資料詳洽: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賴淑青消保官
  電話:本市境內1999或29603456-4256

  • 聯絡人:賴淑青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256
相關附件
  • 調查結果彙整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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