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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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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6-05-25
  • 發佈單位:林口區公所
  • 類 別:機關新聞
公所承商穿著 工作識別背心

【新北市訊】林口區公所為因應全民督工時代來臨,落實工程自主管理精神,以提高各類基層公共建設工程品質為目的,已於本(105)年5月起要求所有承攬區公所各項基層公共建設工程等廠商,如管挖、人行道修繕、鋪(刨)路面、植(遷、修)樹,在執行工程作業時,須穿著標示有「林口區公所」字樣的背心,方便市民識別。

  林口區公所表示,市區道路既有管線交織複雜(地下瓦斯、自來水、電信等)情況,執行道路挖掘工程的權管機關(事業單位)非常多;因此,市民居家附近如有各項基層公共建設工程施工時,有時遇有如噪音、品質不佳及工地管理不善等,往往無法立判權責機關為何?以致無從申訴或要求工地即時改善,因此,林口區公所率先推動承攬廠商施工人員施工時,應穿著『制式背心』規定,除要求承商能更謹慎地執行施工任務外,負起自主管理的責任,更期待透過嚴格全民督工機制,精進林口在地各項基層公共建設工程品質。

  • 聯絡人:劉建成
  • 聯絡單位:林口區公所所本部
  • 聯絡電話:02-26033111轉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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