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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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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6-05-2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延長建築執照新措施 振興產業刺激景氣全民受惠

【新北市訊】景氣不好營造業缺工嚴重,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通過,民國10059日至105531日止,已取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目前仍為有效之建築執照,自即日起自動延長建築期限1年,市府希望可以藉此提振建築投資業、健全房地產,進而帶動景氣全民受惠。  

新北市政府表示,勞資權益產兼顧社會才能進步和諧,產業界配合政府修法縮短法定工時保障勞工權益,但近年來營造業缺工數明顯偏高,據統計,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短缺時間平均4.8個月,已嚴重影響建築工程施工進度,為此市府參照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第18條之規定,決定展延建築物施工期程,協助業者度過難關。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發布104年第4季住宅價格指數顯示,全國與六都連續兩季住宅價格全面下跌,預料未來房地產市場修正幅度將持續擴大,因此市府決定針對目前仍有效的建照及雜照祭出自動延長建築期限1年的鼓勵措施,以降低市場變化所造成的衝擊。

新北市政府對於近年來營造業短缺員工持續時間增加、空屋率提升、建造執照核發件數逐年下降、新建屋需求下降等情形,主動提出因應方案,期待協助產業界度過難關之外,也希望藉此帶動景氣全民受惠。

 

主辦單位聯絡人:施工科蔡科長顯榮  聯絡電話:29603456-5757

        人:陳炎山            聯絡電話:29603456-5713

新 聞 聯 絡 人:夏專員敏華        聯絡電話:29603456-7757

  • 聯絡人:夏敏華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局本部
  • 聯絡電話: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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