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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訊】有關昨日報載新北市政府暫緩實施容積移轉積分評點制一事,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特此延伸解釋容積移轉評定原則為第二階段實施,沒有暫緩的問題。市府為考量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修正條文涉及相關申請人權益及目前整合中之案件,故後續分為三階段實施。其中為推動及加速防災都更及簡易都更,將於今年7月1日率先實施;另涉及調整山坡地容移上限及容移評定原則之條文則訂於明年7月1日實施;最後,涉及未開闢道路用地需全持分移轉訂於後年7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