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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6-02-0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塑料加工廠年前拼經濟,非法僱外勞將重罰

【新北市訊】年前趕工缺人手,非法聘僱外勞得不償失!新北市勞工局年前據報於夜間會同警察局樹林分局查獲樹林某塑料加工廠有4名越南籍外勞正「拼眠工」非法從事塑料加工,其中有3名外勞為其他工廠所僱用,另1人則為通報在案的逃逸外勞,該工廠負責人事後辯稱4人係夜間前來工廠訪友並未工作,惟勞工局現場確有查獲違法工作事實,已違反就業服務法面臨最高新臺幣75萬元罰鍰。另新莊區某大樓工地包商亦僱用4名越南籍逃逸外勞從事綁鋼筋工作遭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派員當場查獲,包商同樣將面臨重罰。

勞工局特別提醒雇主,即將到來的農曆春節期間,千萬不可指派外勞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或借給鄰居、親友及工廠使用,例如原照顧重症患者的家庭看護工,去從事幫傭照顧小孩、大掃除、洗車等工作,一旦遭查獲最高可罰新臺幣15萬元。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新北市外勞人數83千餘名高居全國第二,統計104年度外勞裁罰案件計有619件,其中以未經許可非法容留及僱用外勞344件(佔55.6%)案件最多,「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有89件(佔14.4%)居次。在秉持「預防違法」原則下,勞工局今年將加強專人臨場宣導,同時強化公車車體、捷運、報章媒體、雇主聘前講習等管道宣導法令,減少一般雇主及市民不瞭解相關法令而觸法

謝政達強調,聘僱外國人依法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倘遭查獲違法聘僱外國人,最高處新臺幣75萬元重罰,如屬再犯,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另非法媒介外勞工作的仲介者,最高亦將裁罰新臺幣50萬元罰鍰。如果聘僱新住民朋友,雖不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仍須查驗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並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以免聘僱到偽冒新住民身分的非法外勞從事工作。市民朋友如對外勞身分或工作範圍有疑義,可向內政部移民署(022388-9393查詢,或來電新北市勞工局(028965-8696洽詢,避免觸法受罰。

撰稿人及資料詳洽:外勞服務科 盧志銘科長 本市境內199929603456分機6467 / 0972820093
  • 聯絡人:陳冠廷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外勞服務科
  • 聯絡電話:6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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