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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9-0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機關新聞
建物產權測繪登記簡化措施,省時省錢免奔波

【新北市訊】您知道嗎?申辦建物第一次登記,檢附簽證之「建物標示圖」,可免建物第一次測量唷!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表示,自民國102101日以後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得檢附經開業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繪製簽證之「建物標示圖」,逕向所轄地政事務所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無須先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既省時又省錢,歡迎多加利用。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黃美娟主任表示,以往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必須先申請建物測量,並俟核發建物測量成果圖後,再行申辦建物保存登記,嗣經完成審查、公告等作業後,始得核發建物權利書狀。為簡化建物第一次測繪登記流程,內政部於102年修正相關建物所有權測量與登記之部分條文,自102101日以後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可選擇檢附經簽證之「建物標示圖」,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免去申請建物測量之時間,有效縮減案件辦理期程。

黃美娟主任進一步表示,本措施結合民間資源,除使地政機關緩解人力負擔外,可有效簡省申辦程序,縮短處理時程,提升行政效率,又免繳納測量費用,既省時又省錢,對於地政業務便民革新是一大進步,而該所將一貫秉持「便利商店化的便利新店」之機關願景,持續提升更具效率之便民服務。
  • 聯絡人:蘇煒哲
  • 聯絡單位: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 聯絡電話:02-29172969轉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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