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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訊】 針對7月2日順多股份有限公司(址設:本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323號)發生南強高工建教生從事機臺清潔維護作業時,左手遭機臺滾輪捲入受傷一案,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當日接獲通報後,於7月3日即派員實施調查。
勞檢處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1條第2項及第29條第1項第6款規定,事業單位不得使未滿18歲工作者從事運轉中機械危險部分(如有發生捲夾危險之虞的運轉中輥輪)的掃除、上油、檢查、修理等工作。其立法意旨,係考量這類工作者相關知識經驗不足,為避免因此發生職業災害,遂明確立法禁止,以達到保護未成年工作者的目的。
針對順多公司違反前開規定,事涉刑事責任,勞檢處已將相關調查結果移送地檢署偵辦。此外,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也已提供受傷建教生職災慰助。
撰稿人:勞動檢查處 製造業科長陳柏良 22600050 分機 500 資料詳洽:勞動檢查處製造業科長陳柏良22600050 分機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