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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巿訊】為確保市民公共安全,新北巿政府法制局特於104年7月間指派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會同本府觀光旅遊局、工務局及消防局等機關,抽查本市轄內汽車旅館是否符合消防及建管等公共安全及旅館業管理規則之相關規定。法制局表示,依旅館業管理規則規定,旅館業者應投保責任保險,並應於營業場所懸掛旅館業登記證及旅館業專用標識,且應將客房價格、旅客住宿須知及避難逃生路線圖等資訊掛置於客房明顯處,以使消費者得充分掌握重要訊息。另外,消防、建築物公共安全現況檢查(如避難出入口、安全門梯、走廊、消防設備等)亦為本次調查重點。
本次共計訪查新莊區、蘆洲區、土城區、中和區等8家汽車旅館。訪查時發現1家業者之房間逃生門外以鍊條上鎖、另家業者於房間內未配置避難逃生路線圖,消保官已要求業者立即改善;另有2家業者逾期未辦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詳如附表),本府工務局業依「建築法」相關規定令業者限期改正。
消保官亦檢查業者之反偷拍偵查紀錄,並要求業者確實執行反偷拍偵測,以維護消費者住宿隱私及權益。
資料詳洽: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賴淑青消保官
電話:本市境內1999或29603456-4256
消保官抽查汽車旅館 保障消費權益
調查結果彙整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