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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7-2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林本源園邸內聖旨碑、「光祿第」匾額、「尚義可風」匾額 登錄為新北市「一般古物」

【新北市訊】新北市文化資產又增光彩!祭祀公業法人新北市林本源典藏於國定古蹟林本源園邸三落大厝的聖旨碑、「光祿第」匾額、「尚義可風」匾額,經新北市政府古物審議委員會委員於73日召開古物審議委員會議審查結果,全體審議委員咸認三件文物極具歷史意義與價值,決議登錄為新北市「一般古物」,新北市政府業已於722日公告登錄。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局長林寬裕表示,「聖旨碑」原為「樂善好施」牌坊最上緣物件,清光緒5年(1879)立於新莊,以青斗石雕刻而成,呈祥龍團拱狀,臺灣光復後牌坊因道路拓寬拆除,僅存的碑體移至三落大厝庭院,歷經136年的風霜雪雨,仍然保存良好,相當難得。

 

「光祿第」匾額主要材質為木,形狀為長方體,年代為清光緒16年(1890年)。「光祿第」匾額原置於五落大厝,於民國70年拆除後,移至三落大厝第一進。光祿第為劉銘傳治臺時板橋林家對清廷重要貢獻所獲榮祿,見證林家祖先貢獻朝廷、追諡封號之事實。匾額正楷字體之陰刻紋飾空間中,飾以貝殼、玉石等填料,字體閃爍出多重色彩,堪稱匾額之一絕。

 

「尚義可風」匾額係光緒4年(1878年),林維源以母親鍾氏名義捐款2萬兩,救濟山西、河南兩地水災,朝廷為表彰善行所頒贈。匾額製作精美、字體渾圓飽滿,中間上方刻有「光緒御筆之寶」印,係來自朝廷正式賜匾,且背景圖案綴以七祥龍與五蝙蝠,展現林家地位尊崇,亦反映林家雄厚的財資能力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表示,目前登錄為新北市「一般古物」項目者,包括「D51型煤水蒸氣火車頭」、「坪林虎字碑」、「木雕邢府王爺像(附木椅)」、「皇明黃公郭氏圓墓碑」及「八里坌仔社給永佃墾批契」等五項,再加上聖旨碑、「光祿第」匾額及「尚義可風」匾額,共計八項。市府期望持續發掘、維護各類型文化資產,讓民眾一起來重視與認識在身邊的文化資產。

  • 聯絡人:朱薏安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 聯絡電話: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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