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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7-0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抽查市售泳衣 發布檢測結果

【新北市訊】炎炎夏日到來,游泳戲水是民眾夏天常見的活動,泳衣更是不可或缺的裝備,為確保消費者泳裝穿著之使用安全,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特別指派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辦理市售泳衣檢測作業,藉以暸解國內銷售之泳衣有無含有游離甲醛、偶氮染料或其他有害物質,以保障消費者之安全及權益。

 

消保官表示,依據國家標準CNS15290CNS14940,與皮膚直接接觸之紡織製品游離甲醛限量值為75ppm以下,嬰幼兒用為20ppm以下;禁用之偶氮色料含量不得超過30ppm12歲以下兒童用紡織品之壬基酚(NP)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含量均不得超過1000ppm

 

本次消保官於實體賣場及網路商店共採購10件成人泳衣及3件兒童泳衣,檢測後發現有1件兒童泳衣游離甲醛含量高達115PPM,超出國家標準,已要求業者應先回收暫停販售;在禁用之偶氮染料、壬基酚(NP)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檢測結果則全數符合檢測標準,另有2件泳衣之商品標示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之規定,以上不合格之商品將分別移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本府經濟發展局依商品檢驗法及商品標示法規定追蹤處理。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禁用之偶氮染料及甲醛因具有致癌性,可能危害人體健康,在選購時如發現有刺鼻異味,應拒絕購買,同時應檢視商品標示是否完整,包括製造廠商或進口商之名稱、電話及地址、尺寸或尺碼、生產國別(產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纖維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等資訊,在穿著前應先下水洗滌一次,對自身權益較有保障。

 

資料詳洽: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賴淑青消保官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603456-4256

  • 聯絡人:賴淑青消保官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256
相關附件
  • 檢測結果彙整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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