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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7-0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勞工局對八仙粉塵爆炸案「志工」身分認定之說明

【新北市訊】針對八仙樂園粉塵爆炸一案,經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實施調查發現,事發現場計有101志工」提供服務,工作時間自當日早上11點至晚上7工作報酬為「T恤、頭巾、防護眼鏡、束口包、供餐及晚間7點後得免費參與活動」等給付。經電話訪談51名未受傷志工」並對照招募文件,勞檢處實質認定瑞博公司與志工間具有勞僱關係惟晚間7點過後志工」即可自由離場返家或自由參加活動,再無勞務提供之義務且不受公司指揮監督,則勞僱關係終止。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經調查志工」中有13名因爆炸案受傷(其中有6名在加護病房),為避免瑞博公司「假志工之名行僱傭之實」,已要求勞檢處待傷者病情穩定後續行查證,如這13名「志工」在當日晚間7點過後,仍有受公司監督提供勞務之事實,將認定屬職業災害,並依法要求公司履行職災補償責任,以捍衛勞工權益

 

撰稿人:勞動條件科 科長廖武輝 22600050分機700/0963148001

資料詳洽: 勞動檢查處 處長胡華泰 22600050分機109 / 0972820082
  • 聯絡人:廖武輝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條件科
  • 聯絡電話:6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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