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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6-2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勞檢處對汐止區發生工人墜落下水道意外之說明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今(24)日上午9時許接獲消防局通報,汐止區公園路10號前的「新北市汐止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工程公共管網及用戶接管第一標」發生1名工人墜落意外,勞檢處隨即派員至現場瞭解事故發生原因。

 

初步發現,事發當時薪豐工程有限公司之下包商中帝工程有限公司所僱勞工施福(男性:61歲)於5公尺深的污水下水道從事淤土清理作業,疑因作業時未隨時確認氧氣濃度,亦未使用空氣呼吸器及安全帶等個人防護具,造成施員作業完成後攀爬工作梯至地面時,因缺氧昏迷墜落至下水道內,經緊急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急救,雖已恢復呼吸心跳,惟目前尚未脫離險境。

 

勞檢處表示,依據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5條、第25條及第26條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下水道等缺氧危險作業時,應隨時確認空氣中的氧氣濃度,以確保氧氣濃度達到18%以上,或使勞工使用空氣呼吸器及安全帶等防護具。否則一旦疏忽,將造成不幸的事件發生。

 

針對災害發生現場,勞檢處目前已要求施工單位立即停工配合調查,至於雇主未做好安全設備,致勞工發生職災一事,未來如經調查屬實,最高亦處以新臺幣30萬元罰鍰。此外,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亦將協助勞工家屬處理後續職災慰助事宜。

 

撰稿人及資料詳洽:勞動檢查處 技正王暄豐22600050分機211/0911839259

  • 聯絡人:周?漢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一般檢查科
  • 聯絡電話: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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