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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6-0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美華新村位滯洪公園及30米主要道路 難以原地保留

【新北市訊】今日塭仔圳重劃區內的美華新村居民前往新北市議會抗議,要求原地保留,剔除於市地重劃範圍外。對此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邱局長敬斌表示,美華新村位於30公尺主要道路及塔寮坑溪週邊區域,本次將塔寮坑溪旁邊土地作為防災公園的滯洪空間,以預防因應極端氣候驟雨災害。

新泰塭仔圳地區位於新莊臺65線快速道路西側及泰山新北大道(二省道)兩側地區,全區計畫總面積約468公頃,原為淡水河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之後因管制解除及配合「台北地區防洪三期工程拆遷安置計畫」安置原洪水平原管制區內住家及工廠,於87年及91年間陸續發布實施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近年配合相關重大建設需要及本市工業發展政策佈局並為加速本地區市地重劃開發。

 

該變更案於104423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確認規劃方案,全案歷經6年都市計畫審議完成,預計1048月發布實施,旋即辦理市地重劃工程開發。由於民眾安土重遷的傳統觀念對於都市計畫內容仍有部分民眾誤解表達不願參與重劃的相關意見,將供擬定市地重劃計畫參考。

 

謝惠琦科長0972-979020   市府分機7133

新聞聯絡人 邱愛華0919995530   市府分機7185

  • 聯絡人:蔡家雯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秘書室
  • 聯絡電話: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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